Pulicia

你說我的謬論一無是處
然自懂事起
我便沒有一天不靠故事過活

微博ID:Pulicia小杜普普

【备忘录】中(伪装者/台风/纯洁的中篇)

时隔半年,我很惭愧,但是也没有什么办法。。。

这还是存粮呢,我本来准备开完车一起发的,但是为了字数平衡,来个中篇好了(其实是因为一直没有心情和时间开车的缘故)

预警:一揪揪双毒前任&楼诚现任,极少,几乎不影响阅读

我会逼自己戒掉楼诚的,相信我,我尽量,毕竟身家性命比较重要。。。

之前情节大概都忘了吧,来我们走个链接  

备忘录的小段子 点我


 

王天风在午歇。

明台当然不敢睡,带着备忘录在别墅里晃,走到能坐下的地方,就坐下来读几页,一边回想小时候在维也纳度过的时光,一边补足之前遗失掉的记忆。

在他自己的房间里,他坐在书桌前,想起少年时期每个暑假,他被大哥逼着做暑期作业,人虽坐在这里,心却完全没法放在作业上,总是偷偷在抽屉里藏着闲书来读。以至于每当他在这张桌子上读什么东西时,总是习惯把书本放在打开的抽屉里面。于是他拉开抽屉,把备忘录放进去。

本子的牛皮封面和纸张的手感非常好,自己的笔迹也还算是赏心悦目,即使如此,由于时间一天天累积的原因,它也实在是过于冗长了,明台读得有些累,但按日期来看,已经不剩几页了,他打起精神读完了它。

读到最后,右手的手感已经非常薄,本子就快要写完了,他想着要找本新的来用,于是在抽屉和书柜里翻翻找找,只找到一些废旧的练习本,又薄又简陋,他不满意。说起身外之物,如今这种境况的他,旁的都可以不在意了,唯独备忘录不能马虎——这几乎是他现在最重要的东西了,丢命也不能丢了它的。

还是手里的这本好,这是巴黎一间老文具店的经典款,样子不花哨,但做工考究,绅士用起来格外持重,显身份,出产又少,时常断货,价格当然也不菲。明台还记得,在巴黎读中学的时候,身边家境好一点的男同学都以能拥有它为傲,课堂笔记是不舍得写上去的,只有情诗才配用漂亮的花体字誊写在上面。虽说这价格不能与皮鞋手表等奢侈品相比,但区区一个笔记本而已,也算得上十分奢华了,更贵在稀缺难得。明台平时寄宿,几乎不能出校,根本无法抢在刚上货时将它买到,于是央求正在读博的明楼替他去抢一本,当然是不成功的,那时他正是刚知道吃穿用度要和旁人比的年纪,明楼待他极严厉,凡奢华物品一概不许他买,这本子又尤为难得,他空有从大姐那儿撒娇卖惨骗来的一大笔钱,偏偏抢不到这笔记本。

后来他中学毕业,从宿舍搬出来,在明楼的公寓里住了一阵子,适逢明楼的舍友刚刚搬走,他于是就住到那间空出来的房间里,起初还因前一个人生活过的痕迹过重而感到不快,他从小家境优越,娇生惯养,难免有些洁癖,看见衣柜里遗落一双黑色袜子,虽是干干净净好生卷作一团,却也极反感,又怕明楼骂他各色,遂没有言语,悄悄丢掉了它。

对明楼的这位舍友多了一点好感,是因为书桌抽屉里的一些东西。先是一只空掉的手表盒子,质地是不错的。明楼当然也不肯给他买手表,前一年回家过年时,实在禁不住明台在大姐面前软磨硬泡,只得捡了自己一只旧的给他,只是盒子无处寻了,明台完美主义发作,一直不满意,无奈一只表配一只盒子,戴上表可以扔掉盒子,却哪有表没了空留盒子的道理,所以明台的表一直没地方住。发现这只盒子,明台格外高兴,问明楼可不可以拿走,偶尔收那只旧表用。

明楼说:“你拿去罢,反正他也不会回来了。”

更惊喜的就是这款笔记本,藏在抽屉最深处,明台发现它时简直高兴得要疯了,虽然觉得如此贵重难得的东西不比旧盒子,哪是随随便便就能据为己有的,可是又实在太过喜欢,想想明楼说那人“不会回来了”,到底还是壮着胆问了一句能不能给他。明楼看见本子时也有些诧异,从他手里要过来,翻来覆去看了好长时间,尤其是翻开扉页找了好久,最终也让明台拿走了。

后来明台和几个同学相约毕业旅行,想在欧洲几个国家玩上一小圈,随身就带着这个本子,爱不释手,本想收在皮箱里想做旅行笔记用,后来玩得疯了也腾不出时间来写。可惜旅途中不慎将其遗失了,后来怎么也没有找到。

他的备忘录怎么会是用这个本子写的呢?是他把它找出来的,还是王天风?如果说家里哪里可能有这种本子,那一定是明楼的房间,可能是他或者王天风从那里翻出来的,见是新的,没有写过字,就拿来用了。

也许那里还存着明楼没用过的笔记本呢?不管怎么样也比他这些破作业本好些,幸运的话,也许这一款还有存货。

他走进明楼的房间,翻翻找找好一阵,连床头柜都看了,也没发现什么空本子。

难道?

 

“你叮叮咣咣折腾什么呢?”王天风揉着眼睛从隔壁出来,倚在门口问他。

“本子快写完啦,我找找有没有新的。对了老师,这个本子当时是您拿的吗?还是我拿的?”

“是我在你房间抽屉里发现的,我看这个厚一点,又是皮的,耐用,就拿给你记日记了。怎么,你的东西你还不认识啊?”

明台明白了,当时他们一行人玩到维也纳的时候,他就招待同学住在这里,他一路上小心爱护,到了这里,大概因为是自家住处的缘故,放东西不免有些随意,可能就遗落在抽屉里了。

“这原来也不是我的东西来着,是我大哥原来在巴黎的室友搬家时落下的。”

王天风的嘴角不受控制地微微牵动了一下,随即说道:“快写完了?那明天进城去买一本就好了,我做饭去了啊。”

 

寻回遗失多年的心爱之物,明台开心得不行,根本没心思听王天风后面说了什么,喜滋滋又坐下,拿着本子仔细欣赏起来。

这一看才觉得有些不对劲。

除去硬质的、有印花的扉页和底页,这款笔记本共一百八十张纸,三百六十页,这是当年迷恋这个牌子的人都知道的常识,他在巴黎公寓获得这个意外的礼物之后,更是仔仔细细数了一遍,以确保它不是假货或者残品。

但是按照十张纸一沓的装订方式来看,手中这一本,有的地方要薄一些,是不足十张的。因为千篇一律的生活实在乏善可陈,明台的日记长度超过一页的并不多,他在初次翻看的时候就注意到了,而翻到每一沓纸的第一张、最后一张和中间时,手感会有明显的不同,看页面中间的装订处也能看出来。明台隐约有些印象,在翻看的时候,常常翻了不到二十篇,这一沓就结束了。他又把本子合起来,从上下两个侧边来看,就更加明显了,有的要薄一些,有的厚一些,虽然差别很微小,但对于他这种受过专业训练的人来说,还是察觉得到的。

他通过观察侧边,比对厚度,找出和其他相比薄得最明显的一沓,打开来,试图通过日期和所记录的内容找出些端倪,却突然听见王天风在楼下喊他。

“你干嘛呢?下来洗菜!脑子坏了手又没坏,我可不养少爷!”

他只得把备忘录倒扣在刚翻开的那一页,下楼去了。

 

王天风刚说完他去做饭,习惯性地下了楼,把蔬菜泡进水里,刚要上手择,突然觉得不对,气得把一颗卷心菜又扔回水里,溅起一大片水花。

他又不是老妈子!

以往明台是从不让他一个人干活的,不论干什么,他总要插一手进来,虽然很多时候还不如不插手,王天风也总是嫌弃他笨手笨脚的添乱,没好气地把他赶走。但是他怎么能听见他说要去做饭还一声不吭在楼上待着?也太自觉了吧!越想越气,他干脆把明台从楼上喊下来打下手。

晚餐很简单。他们两个人都不是非常会做饭,中国胃长期吃西方的食物也有些受不住,尤其是王天风这种年纪不小还有胃病的,于是就尽量想办法做些中国菜,食材不大好买,厨具也不够趁手,只能尽量简单。好在王天风属于那种对生活没有任何要求的人,吃饱穿暖就很好。明台再矫情,脑子都变成了一次性的,也不觉得有什么。所以王天风只是遵医嘱调理下明台需要摄入的营养,至于什么花样什么口味,他才懒得考虑。

 

晚餐后电话响了,明台从备忘录里得知,会给他们打电话的只有明楼和明诚,兴高采烈抢着去接了,然而备忘录的事情仍隐隐梗在心里。

明楼听到他的声音,起初很是高兴,嘘寒问暖几句之后,忽地又很感伤,一家人要么阴阳两隔,要么远在异乡,国内是这么个胶着的局势,他们工作近来也不顺利,明台在海外又是那么个状况,折磨他自己,也拖累着疯子,不知这辈子病还会不会好,好不了怎么办,能指望疯子伺候他一辈子?他们兄弟今生还有没有团聚的可能?

想想这些,心就沉得厉害。

一旁的明诚看出他精神不佳,握住他没拿电话的那只手,暗暗攥了攥,用两人之间已经再默契不过的眼神提醒他别太伤神,万一走神说漏了什么,只会徒给疯子添麻烦,也不利于明台的病情。

明楼也觉得自己情绪不好,这时候不适合再和明台对话,于是又聊了两句,就把电话递给明诚了。

难免问起明镜。

“大姐到苏州去了,上海风声紧,所以我们让她把生意先放一放,回老家躲一阵。”

“是么阿诚哥,可为什么我的备忘录里从来都没提到过大姐?”

明台一面说着,一面抬眼瞥向王天风,王天风的面上没什么波澜。

明诚那边几不可察地顿了一下,随即道:“什么备忘录?你和王先生那边的事情,我怎么清楚?”

“给我。”王天风伸出手,对明台说。

明台站起来,把话筒给他,恨恨地,明诚在那边听见王天风这一句,知道他要和明楼对话,于是也把话筒交给了明楼。

“又来了……”王天风把自己整个人瘫在沙发里,叹着气说道,看到明台站在面前恨恨地瞪着他,只是面无表情看回去,眼神温和。

“疯子,对不起……”

“你没有必要说对不起,本来就是我造成的,我该担就得担。国内才不过是中午,你们怎么这么早就下班了?”

明楼叹口气:“我和阿诚这边状况不好,在日本人这里基本被架空了,最近都没有去上班,虽然现在人身自由还可以保证,但是大概拿不到什么情报了。现在最担心的是他们查到你们那里,你俩出入千万当心,我们一段时间内都不能再打这个电话了。”

“我知道了,不用打过来,明台这里有我。国内状况怎么样?”

“最近战事还是比较顺利的,我有预感,疯子,快了,我们就快胜利了……”

“好,保重……” 

 

这通电话漂洋过海,经过了不知多少次加密的转接,传到对方耳朵里的声音已经很小很小,话筒压得他们耳廓发疼。王天风放下电话,坐直身体。“我们谈谈。”

“谈什么?谈我大姐?还是谈我的病?”

“你大姐她……去世了。”

明台心里其实大概有数,这三个人都在瞒着他什么,他以为自己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当听到王天风亲口说出来的时候,心脏还是像被重锤了一下。

“不告诉你是因为情绪激动不利于你的恢复,另一方面,实话说,你每次变得这样都会耗费我很多力气。我得告诉你坏消息,看你崩溃,看你哭,劝慰你,让你去睡觉,然后第二天早上起来一切从头再来一遍。不如简单点好,除了你的病,什么都不告诉你。”

“所以您就偷着撕掉我的日记?”

“对,你睡着之后我就起来,看你这一天都写了什么,如果有会引起你第二天情绪不好的,特别是你大姐去世这件事情,我就把那一页撕掉,为了防止你看出撕痕,我会把连着的那一张都扯下来,烧掉。”

“这方法好用么?”

“一般吧,我可能把你教的太好了,你经常能看出来,要么就是从你大哥和阿诚的话里听出来。”王天风的眼里满是疲惫,这让他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还要老些。

“您一共撕了多少篇?”

“二十三,加上无辜受累的十一,一共三十四篇。没关系,你写的内容我大致都记得,除了你大姐去世的消息,还有你的亲生父亲已经找到了以外,没有什么特别的。”

“我的亲生父亲?”

“对,那个叫什么黎叔的,据说你见过。”

“哦……”

沉默。

“好吧。”明台似乎是消化完了。“所以除了这些,您觉得就没有什么特别的?比如我跟您在一起相处的每一天,我记下来的这些,您都觉得没什么特别?”

“有什么?反正每一天不都是这样?”

“怎么可能一样!就比如今天……”明台用力扯住他的胳膊。

“够了!”一声巨大的碎裂的声响,王天风甩开手,把一个玻璃杯狠狠摔在了客厅地上。

“你当然觉得不一样!你的脑子还能记住什么!可是我呢?我每天都跟你说一样的话做一样的事!我都不知道这种日子得过到哪一天!是!我是自作自受我可以跟你耗一辈子这没问题!你还非得要求我兴高采烈感恩戴德地跟你耗一辈子?”

明台被他一通大骂吓了一跳,等回过神儿来才知道他老师是真的伤心了,他想跟老师耗一辈子,可他却不想老师这样痛苦着跟他耗一辈子,这不是他想要的。那么,放老师离开呢?不,他不要再次失去他,如果每天醒来不能看到老师,如果每天都是陌生人告诉他这一切,如果更坏一点,只有他一个人,醒来,不知道今夕何夕,不知道自己所处何方,他不想那样,他会害怕死的。

王天风慢慢朝楼梯走去,明台冲过去跪在冰冷坚硬的大理石地面上,死死抱住老师的腿,一边哭一边喊。

“老师,老师,我错了,我不是故意的,求求你别离开我,求你……”他知道他软弱,他没出息,他像个长不大的小孩,自私的小少爷,他通通不在乎,如果王天风再一次离开他,再一次,他徒留这身硬骨头又有什么用?

王天风温柔但是鉴定地掰开他的手,留他一个人瘫坐在地上,接着朝楼梯走过去,一边走一边缓缓地说。

“你只知道你记了三百多天的日记,你不知道我跟你耗了快四年,一千多天,每天都是一样……不过你放心,明台,我说过不会离开你,就肯定不会留你一个人在这的,如果真有那么一天,如果真到了我撑不下去的时候,你放心……”

他登上第一级台阶,突然回过头,“你放心,我俩一起死。”

他终于慢慢爬上去了,口中喃喃道,“这不正是你当初想要的么,这不正是你当初想要的么……”

 

明台在地上缓了好半天,终于将情绪平复下去,试图理清他和王天风之间的状况,结果更是一团乱麻,他终于明白,他们相爱或不相爱都是没有用的,他的病使这一切都变成苦痛折磨。王天风再爱他,到最后都会变成恨,恨又不能,他将会自责,自责又会变成恨。这些情绪就像明台记忆中循环的时间一样,没有终点。他曾经那么期盼王天风是爱他的,现在却希望他根本不爱他,甚至根本死去了,根本不用困在这场记忆的漩涡里,这分明是他一个人的囚笼,何必要把王天风扯进来一同受困呢?让他走吧,不,别,别留他一个人……

不如就像老师说的那样吧,他们一起去死,他们早该一起去死的不是吗?可是大哥怎么办呢,阿诚哥怎么办呢?他们还有彼此,可是父亲怎么办呢?他是不是已经知道自己是他的儿子了?他为什么不要他和妈妈?是抛弃还是另有苦衷?这些年来他有没有找过他的儿子?他想不想自己?如果自己死了,父亲会伤心的吧……

他胡乱想着,也上楼去了,习惯性走向自己的房间,忽而想起他们如今是睡在大姐房里。在大姐房里、在大姐的床上行荒唐事,在镜子上写字用的口红也是大姐的啊,他们怎么能这么做呢?不会是老师的主意,一定是他的了,他怎么能这么做呢?

是了,他想起来,这是他最喜欢的一张床。

 

四角立柱的垂幔大床,是他六岁那年,哭着闹着要大姐买回来的。他们那时刚刚在维也纳购置了别墅,明镜和明楼带着两个孩子来选购家具,那是明台和阿诚第一次出国,明台看什么都新鲜,见了高鼻梁深眼窝的欧洲人也不怕,只觉着好奇,学着大哥教他的德语打招呼。一位女士见了这肉嘟嘟的小家伙,喜欢的不行,又见他会说德语,于是叽里咕噜说了一长串,明台就懵了,呆呆地看向明楼,也不知是不是要求助的意思,还没等明楼张口,小家伙就“哇”的一声嚎开了,那位女士不由得笑得有点尴尬,明楼最终不停道歉才圆了场。

阿诚刚来明家不到一年时间,仍是怯怯的,让他挑什么东西也都不要,比在上海时还要畏手畏脚,明镜和明楼只有叹气。

明台倒很阔气,一眼相中了店里最贵的那张床,一定要给大姐买下来,说是姐姐睡在垂幔里面就像是童话里的公主一样。

那时两个孩子都还小,分别跟着姐姐和哥哥睡,谁不知道给明镜买的就是给他买的,给明楼买的就是给阿诚买的。他就是想要那种垂幔床,他躺在里面听姐姐给他讲故事,肯定特别有安全感,睡得特别好。

明家几年动荡,那时生意将将有些好转,存款并不很多,别墅又是刚刚添置,手头更加紧,明楼和明镜本意是随意添些家具先住着,没想到明台进了商店就要花去整栋房子预算的四分之一。明镜终究没耐住幼弟的苦苦哀求,咬着牙买下了它,剩下的家具只得草草置办。

明台享受了几个长假在垂幔里的安稳睡眠,直到他大到该和姐姐分房睡。在很多很多年以后,明镜依然是一个人,他们在上海也给姐姐换了最贵最舒适的宽大双人床,明楼对他说:“你当时的坚持是对的,大姐一个人,更应该睡得好些。”

 

他的老师就和衣侧卧在这张床的一侧,眉头紧锁,看上去累极。他悄悄走近,将手轻覆上去,意图将眉峰抚平。王天风从浅眠中醒来,握住他手腕,就着他抚眉的姿势,浅吻他掌心。

痒。

他的老师是什么时候褪下了坚硬的铠甲,以柔软的肉身示他,任他看遍抚遍,任他亵渎侵犯,甚至任他随意刺伤?是真的因为爱他?抑或是歉疚与悲悯?

他可不可以先不去想?

先这样沉沦下去吧,行不行?

而他仍是想道歉的,他知道老师不稀罕他的道歉,可他依然想说。就算明天的他还会犯同样的错误,还会在老师未愈合的伤口上再重创一下,还会重复他不值钱的道歉,就算老师不稀罕,他也要说。

“老师,老师,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他俯下身,把鼻尖拱进王天风的颈侧,轻轻吐息道。

老师,这就是我能献出的全部了,虽然没有多少,但我就尽力用我余下的每一天,尽力都给您吧。

老师,您愿意要么?

“嘘……”王天风就这么躺着,把他揽进怀里,双手轻轻摩挲他的后背,那上面有永远也无法平复的伤疤,一道一道的凸起着,隔着衬衫也能摸到,可是肌体又那么厚实,那么充满力量,这年少的朝气始终感染他,他一抱住明台,一感受到那种初升太阳般搏动的心跳,他就安心了,就打起精神,想要咬牙走下去。

“我知道,我都知道,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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