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licia

你說我的謬論一無是處
然自懂事起
我便沒有一天不靠故事過活

微博ID:Pulicia小杜普普

【松鼠的眼睛】(欢乐颂/谭安单箭头/原著向)

老谭独白碎碎念,谭安单箭头

原著向,但是具体细节不记得了,比如安迪可能没有举行婚礼

其实是对剧版老谭的改变很不满意的产物,但是鉴于电视剧的受众,需要塑造简单的无私奉献的情圣,也可以理解

当然代入东哥的脸是没有问题的,不然还有什么享受可言

如果觉得这个老谭配不上东哥的脸就不必带入了,不然我就要挨骂

 


今天的我没有女伴,白天和夜晚都没有。

今天的我责任比较重大,我想独来独往会比较符合我的身份。

而且我也期待着白天的重大责任结束后的这个夜晚,我能有时间和空间做出这样一个简单的回想。

 

那天我在首都机场,等候飞回上海的班机,等待的过程百无聊赖,一般这种时候我会在看书,有时候是自己随身带的,有时候会在机场书店买一本。

但那天我在看一部热闹但是没什么营养的电视剧,这是由于我的女友。她是新女友,而不是旧女友,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我从上海飞往北京的时候,还不知道这个人的存在,或者说她的存在和我没有任何的关系。那趟行程的目的是一个没什么营养的酒会,但是非去不可,我喝光一杯酒,低头放下杯子,又拿起一杯,抬头,她就那样出现在我面前,带着毋庸置疑的神情,所以她就参与了我那天晚上的睡眠,进而出现在了我的归途。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样把目光从手中的书转移到她的手机屏幕上的,现在回想起来,大概是因为我们才刚共同度过仅仅一个夜晚,对陌生人的好奇促使我有点想要了解她感兴趣的东西,这种情况不多见,但在那天发生了。

当我把目光移向她的手机屏幕的时候,她没有转过头来看我,就自动开口为我解释这个我丝毫不熟悉的故事——

这是一个婚礼的场面,和所有在东方举行的西式婚礼的场面一样乏善可陈。这个留胡子的男人,是穿婚纱的新娘的前夫,和所有电视剧里男人和女人的关系一样乏善可陈。

但这是一个多么奇特的场景,这个留胡子的男人,牵着新娘的手,走过红毯,把她的手交到那个穿礼服的新郎的手里。

她说,新娘主动向她的前夫提出这个请求,而他答应了。

后来我隐约听到了手机里什么诸如“强暴”之类的字眼,我就没有在意了,因为我意识到理解这个人物关系对我来讲有点困难。在我把目光拉回到我的书上之前,我听到的我的女友对我解释的最后一句话是,“这个女人非常愚蠢。”

她发表这样的言论并不是五十步笑百步,因为她是一位非常聪明的女性,不然她就不会在一群同样穿西装打领带笑容虚假的富有男人里,准确地找到我,并带着毋庸置疑的神情出现在我面前。她准确地知道我没有一个会往她脸上泼硫酸的妻子,准确地知道我不会吝啬她分走我巨额财产里她劳动应得的那极小一部分,准确地知道我不会偷偷扎破安全套以制造一个同时拥有巨额财产继承权和漂亮容貌的男性婴儿。

她以她不俗的智慧选中我,并且准确地知道我会以不俗的智慧选中她。

我的女友普遍拥有这样不俗的智慧,除此之外还有美貌、身材和身高。

我的这位女友是个小小的例外,那就是她的身高,低于我全部女友的平均水平,这是由于我是在北京遇到她,而不是上海。在上海,我结识不出名的模特,而这是在北京,更大几率结识到的是不出名的演员。

对,我的这位女友是一名演员,当她在看一部没什么营养的电视剧的时候,她在汲取她的专业知识,而我,汲取到的是那场和我俩都没什么关系的婚礼。

你看,活着就得吃饭,而活着就跟吃饭一样,我们从任何事物中汲取有营养的东西,然后把剩下的丢掉。

她从我们那段两个月的关系中汲取到一些货币、一些衣物首饰之类的东西、一次不错的工作机会,而我,汲取到的是一位美好的女性在美好的年纪里美好的两个月,以及那场跟我俩都没什么关系的婚礼。

所以当我知道我会在安迪的婚礼上扮演的角色的时候,我第一时间就想起了在机场的那天。

这当然不是说我和安迪有前任或类似前任的那种关系,我只是忽然想到那个留胡子的男人,当一位新娘不是由她的父亲或兄弟而是由另外的男人将她交付给她的新郎的时候,那个男人的身份一定挺有意思。因为这个环节不是非有不可,我就见到过新娘唱着歌从红毯一端自己走过去,而新郎和着歌走到红毯中间迎接她。既然刻意设定了这个环节,那么这个男人对新娘来说一定是挺重要的。比如?前夫?我不明白,反正那个新娘比较愚蠢。但安迪不是,她是我认识的最聪明的女性,甚至说是最聪明的人也没什么不行。

所以说,我对于安迪来说是非常重要且特别的一个人。

当然我不是在安迪向我发出邀请的时候才知道这一点的,我早就知道。在她为数不多的两个男友的行列之外,是我的王位,这个位置相对比较安全,是没有人可以撼动的。魏渭拥有她的过去,包亦凡拥有她的现在和将来,而我就不大行了——

我拥有她的过去、现在和将来。

用某一年春晚小品的话来说,就是昨天今天和明天。

那一年是不错的一年,就在那一年我认识了安迪。

不过那一天不适合今天回想,那对我来说有点过于残忍了,我们还说婚礼。

 

那天是在公司,她对我说,“我怀孕了。”语气就好像在说今天的股市行情。

于是我问,“怎么,是我的?”

她笑了,然后说我不常开这种玩笑,其实我只是不常和她开,虽然我知道她不可能生气。

我说你就是得笑着说,这真是好消息。

她说还行吧,反正她和包亦凡是打算结婚了,虽然非常非常担心遗传问题,但是要试一试,结果两个人一起扛。

她既然决定了,当然就是已经经过了深思熟虑的,我当然说好,因为我知道她其实特别想结婚,特别想有自己的孩子。不像我,我不想结婚,而且家里长辈管不了我,我想如果包亦凡能像我这样早点让家里爸妈退休养老,他和安迪的事情肯定会更顺利一些。

然后她说,“你能不能……”,跟着做了一个两手相牵的动作。

根本不需要等她说完,我说,好。

 

我近乎失眠,为了那个设想中的场景。

但是真到了那一刻,其实也就是那么回事。

安迪挽着我的胳膊,我并没因为这种身体接触而飘飘然,因为在和魏渭恋爱的那段时间,她虽然比较惧怕身体接触,但是更惧怕自己潜伏的精神病史,她怕的时候就需要我出现,证明一下面前的魏渭是真实的而不是她的幻想,在那段时间我频繁的拥抱过她,很频繁,两次。

她挽着我的胳膊倒让我想起另一个不太相关的场景。那天她决定彻底和魏渭分手,并且请求到我家来住几天,避一避他,我说好。然后那天晚上,在家里,我想我应该去看看她,当时女友的手挽着我的胳膊(这个是个上海的模特),我想都没想就那么带着她下楼了(因为我又不心虚),敲开安迪的门,问她好些没有,她说没事,然后我们就上楼回卧室了。女友目瞪口呆,她不知道我俩是什么关系,但是她其实也没什么立场问我,我也没给她解释,因为我们当时有比较重要的事情要做。

接下来就不好描述了,我们还说婚礼。

我把安迪的手交到包亦凡手里,然后这小子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我心想这个人可真讨厌,他原来不这样的,结了婚的男人可真讨厌。他跟魏渭有很多地方不一样,但是别的都跟我没什么关系,只有一点跟我有关系的就是,魏渭一开始很排斥我,后来就好了,包亦凡一开始对我比较正常,但是在他和安迪的婚礼上他居然犯病了。

不过没关系,我的任务完成了,感谢安迪和包亦凡出色的品味——这场婚礼没有什么令人尴尬的致辞环节(除了包亦凡的深情表白以外),所以我就下去坐着了。

当典礼结束,大家开始吃吃喝喝的时候,我依然乐得清静,因为新郎新娘不把我当外人,所以不必第一时间找我敬酒。感谢他俩出色的品味——婚礼也没有邀请什么八竿子打不着的合作伙伴。安迪的四个邻居都是伴娘,其中只有两个可能想跟我进行一番亲切友好会晤的,一个我见过一次,大高个,很漂亮,她的男朋友也来了,另一个小矮个,很漂亮,她的男朋友也来了,英俊得不可描述,是伴郎之一。

所以没有人跟我进行亲切友好会晤,所以我有时间和空间观察人。

我看到了魏渭,他在后门打电话,然后那个很英俊的伴郎就举着手机悄悄走了过去,他们说了两句,然后伴郎回到大厅里,先向新郎新娘告假,然后向他女朋友告假,然后去换掉了礼服,跟魏渭一起出去了。

我猜想,在他、安迪、魏渭之间,有独立于他那个女朋友的一层关系,而他要在完成安迪的伴郎的职责之后,和魏渭出去找个地方喝一杯什么的。

然后我又看到了魏国强,我猜他和魏渭都观看了典礼的全过程,毕竟这是一个安迪人生中很重要的过程,但是没有人可以跟他喝一杯,他或许想找我喝一杯,但也知道我不想跟他喝一杯。我想魏渭还不如把他叫走,因为那个矮个子女孩显然观看婚礼有所触动,有话想要跟她的男朋友讲。

整个大厅里没有人注意到上述这些,除了我,于是我就很难受,我想要把那个男孩子叫回来,但是我不能,我又不认识人家。

安迪和包亦凡来了,我们喝了酒。安迪说,老谭,谢谢你,我说不用谢。包亦凡说,谭总,感谢你,我说不用谢。我心想他刚才在台上深情表白的那一大串都不如这句话有味道,他们来了然后走了,把这句话留给我消磨了一些时间。他感谢我什么?感谢我让贤?可是我就从来没出手过。感谢我对安迪的照顾?轮不着他感谢。他最应该感谢我的事情,他大概都不知道,就是在安迪问我对他的看法的时候,我说我“很满意”,而对于魏渭,我说的是“不满意”。安迪不会告诉他这个,她对于会让他翘尾巴的话总是很吝惜。

但其实我的“满意”和“不满意”的标准都不是来源于我自己,而是来源于安迪,安迪自己看不见,我看得见。

比如当包亦凡不请自来地赖在异国旅途中的房间里,我说我可以用比较礼貌的方式干预一下,只要她觉得有必要,可是她说没必要,我就知道这小子有机会,而且不担心安迪会受到侵犯。一方面是我大概知道包亦凡是个什么人,另一方面,我不知道现在的女孩子都是怎么想,但我知道安迪,如果她不觉得自己是被侵犯,她就永远都不会被侵犯。

这个理论是我国一位学者提出来的,可能很多人会觉得这是扯淡,但我觉得放在安迪身上很合适。从她回国以后,她身上和身边发生了太多“中国标准”才可能理解的事情,她通常会问我“为什么”,我解释,她说“好吧”和“我不在乎”。

我们之间的交流通常都这么简单有效,我说“用不用……”,她说用,我说好,或者她说不用,我说好。我们从来不做没有意义的讨论,这就是和她做朋友的乐趣所在,我相信她也如此。

我喜欢我们关系中的这种无间的亲密和适当程度的疏离,就像我知道她所有的银行卡密码和其他秘密,但是只要她说不要,我就走开。我想具有现代文明风范的人际关系就应当如此,就像她和她的四个邻居,就像我和我的女友们。我们从一个人那里汲取一些东西,又从别人那里汲取别的。

有些东西我从来不奢望从安迪那里得到,所以我才能以一个奇特的姿态占有她那么多年,并在将来也一直占有下去。

而有一个问题我只想问她,你从松鼠的眼睛里究竟能看到什么。


-THE END-




那个剧是《离婚律师》,留胡子的男人是老吴

想知道松鼠是怎么回事的,可以看看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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